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79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准备及教学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采用学校检查、教学单位自查、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第一周(9月4日-8日)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组,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常规执行情况。9月4日上午,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校级检查组赴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

 第二周(9月11日-9月15日)教务处工作人员、教务秘书、学生教学信息员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在期初教学检查过程中,应着重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环境、课堂教学秩序、师生出勤、教风与学风、上学期成绩录入、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以及补考、缓考等考试的组织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

 各教学单位在开学前应充分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在自查环节中,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自查期间,每天由一位教学单位领导带头组织,每天至少自查两门课。抽查期间,每位教务秘书至少抽查其他教学单位五门课。查课时,请认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

 四、检查材料反馈

 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须汇总本单位检查表和工作总结(附件2),于9月20日前集中提交;开展抽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于抽查工作中随时提交。联系人:张振华;联系电话:8351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