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第一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管理类教学档案、课程考核类教学档案、毕业创作(论文)教学档案、学术讲座、课外社会与艺术实践教学档案(相关要求见附件1—4)。
二、检查方法和检查人员
检查方法:在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检查组深入教学单位对教学档案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人员:检查组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纪委办,教务处,评建办,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教务秘书等人员组成。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对象
检查时间:4月中下旬
检查对象:美术与书法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戏剧与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与博物馆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学工处、体育部、信息中心等全部本科开课单位。
四、工作程序
1.学院汇报: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汇报教学档案日常管理及自查自纠情况,时间10分钟。
2.档案检查:检查组根据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课程考核、毕业创作(论文)、学术讲座、课外社会与艺术实践等纸质版或电子版教学档案。
3.意见反馈:以书面形式向教学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检查要求
1.检查组成员按分工进行检查,填写评议表,填写问题与建议。检查结束后,由评建办汇总评议表。
2.抽查要求
(1)教学管理类教学档案
检查组检查工作覆盖全部类型档案,检查人员根据分工侧重不同材料。
(2)课程考核类教学档案
至少抽查每位任课教师的2个教学班。
(3)毕业创作(论文)教学档案
覆盖全部专业、届别、指导教师。
学术讲座、课外社会与艺术实践教学档案
每学期抽查20份。
六、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组工作场所。
2.各教学单位准备纸质版的教学档案清单,供检查组现场随机抽取。
3.教学档案若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准备好电脑供检查组查阅时使用。
4.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管理人员须全程配合检查组检查工作并做好问题记录。
5.为促进学习交流,检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选派评建秘书、教务秘书等人员到其他单位观摩学习。
附件: 1.教学管理类教学档案目录
2.课程考核类教学档案目录
3.毕业创作(论文)教学档案目录
4.学术讲座、课外社会与艺术实践教学档案目录
5.教学档案检查工作记录本(检查人员使用)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