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全面了解课堂教学状况,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高质量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2日

二、教学秩序检查

(一)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检查、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二)检查要求

1.着重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环境、课堂教学秩序、师生出勤、教风与学风、上学期成绩录入、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以及补考、缓考的组织安排等情况。

2.校级检查组将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安排、新生入学教育教学安排不定期开展。

3.各教学单位每天由一位教学单位领导带头组织,每天至少检查2门课。

(三)检查反馈

请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汇总本单位检查表和工作总结(附件2)并于10月16日前集中提交。

三、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一)检查方式

1.线下随堂听课

2.在线听课巡查

学校部分教室已安装直录播设备,检查人员(各级领导干部、校级教学督导)可登录“常态化直录播平台”进行在线听课。

操作视频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4lM9hWdFY9fUXXY4vSMDQ?pwd=nqvw

提取码:nqvw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教学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系(教研室)主任;其他专任教师;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

(三)检查要求

1.重点了解教师的课程思政落实情况、教学目标意识,以及达成目标涉及的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师生互动、教学条件及使用效果等情况。

2.应高度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把控,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应重点督查教和学的环节中是否存在敏感话题和不当言论风险。

3.应全面落实“学生中心”教育理念,将学生课堂学习和成长情况作为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

4.检查期间,教学单位领导至少听2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其他人员至少听1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

(四)检查反馈

听课结束后,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认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听课评价表》。

操作视频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CEPvabq7uQUk01Em35A2Q?pwd=a7nm

提取码:a7nm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张振华、王梓宸;联系电话:83517569、83517738。


附件.doc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