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2-17浏览次数:18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准备及教学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217日至228

二、教学秩序检查

1.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检查、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组,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常规执行情况。217日上午,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校级检查组赴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

2.检查要求

着重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环境、课堂教学秩序、师生出勤、教风与学风、上学期成绩录入、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以及补考、缓考的组织安排等情况。各教学单位在开学前应充分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在自查环节中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期间,每天由一位教学单位领导带头组织,每天至少检查2门课。

3.检查反馈

请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汇总本单位检查表和工作总结(附件2)并于34日前集中提交。

三、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检查方式

随堂听课

2.检查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教学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系(教研室)主任;其他专任教师;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

3.检查要求

着重检查课堂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高度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把控;应全面落实学生中心教育理念,将学生课堂学习和成长情况作为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应重点督查在教和学的环节中是否存在敏感话题和不当言论风险。检查期间,教学单位领导至少听2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其他人员至少听1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

4.检查反馈

请检查人员及时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线上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听课评价表》并提交。如发现教学异常情况,可通过系统平台反馈,或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2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