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准备及教学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南艺教评字〔2025〕11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
二、教学秩序检查
1.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检查、教学单位和系(教研室)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各教学单位、系(教研室)成立自查组,检查本单位、系(教研室)的教学常规执行情况。9月1日上午,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校级检查组赴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
2.检查要求
着重检查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教学准备、教学秩序、教风学风、学生出勤、补考与缓考的组织安排、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成绩管理、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学生评教参与等情况。检查期间,每天由一位教学单位领导带头组织,每天至少检查2门课。系(教研室)教学检查组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教务秘书汇总本单位检查表和工作总结(附件2)并于9月17日前集中提交。
三、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检查方式
随堂听课
2.检查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职能部门正副职负责人;教学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系(教研室)主任;其他专任教师;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学生教学信息员。
3.检查要求
着重检查课堂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高度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把控;应全面落实“学生中心”教育理念,将学生课堂学习和成长情况作为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听课过程中,应重点督查在教和学的环节中是否存在敏感话题和不当言论风险。检查期间,教学单位正副职负责人至少听2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其他人员至少听1门课,每次至少1课时。
4.检查反馈
请检查人员及时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线上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听课评价表》并提交。如发现教学异常情况,可通过系统平台反馈,或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