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核心阵地,规范的课堂教学秩序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础,为进一步夯实教学常规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营造优良的教风与学风,根据近期学校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反馈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课堂教学基本行为
(一)对教师教学的要求
1.认真完成备课工作,确保教案内容完整规范,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把握精准,教学流程设计贴合学情,按照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合理把控授课进度,不敷衍教学。主动挖掘课程内容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将价值引领融入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
2.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未经批准不得更改课程或停课。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秘书报备,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切实履行课堂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考勤制度,及时制止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设计合理互动环节,营造良好课堂氛围,确保完成预期教学任务。
4.不接打与教学无关的电话,不得在课堂上抽烟、进食。做到师容整洁、着装规范、言行文明、举止得体,展现教师良好风貌。
5.不得在上课时间离开教学场所,确因教学需要、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短时间内离开教学场所,应及时向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秘书报备。
6.学校或教学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其他工作任务与教师课堂教学任务冲突时,应以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优先,如必须参加集体活动、其他工作任务,应按规定完成调课审批手续。
7.因课程教学需要改课堂教学为校外实践,应按规定完成调课审批手续,全程跟进学生实践过程,落实安全管控职责,精准开展专业指导,并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和指导记录。
(二)对学生学习的要求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禁请人代课,因病、因事无法上课的,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自觉维护课堂纪律,不将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课堂,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得在课堂上睡觉、抽烟、进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尊重任课教师、遵守课堂秩序,理性沟通分歧、合理抒发情绪,严禁使用威胁性言语或实施过激行为破坏教学秩序。
4.主动参与课堂学习,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配合师生互动,主动回答问题,按时完成课堂作业,共同营造优良课堂学风。
5.遵守教学场所管理规定,严禁故意遮挡教室监控设备、观察窗,严禁故意损坏教学场地设施设备。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二、严格落实停调课管理规定
1.如需调整课程,任课教师应按《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停调课管理规定(修订)》《关于音乐类1对1个别课停调课的补充规定》要求完成调课审批手续。
2.审批人员应严格履行调课审批把关职责,检查调课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审批流程是否规范。
3.调课批准后,任课教师须及时通知全体学生,按要求落实补课、代课安排等,保障教学计划的连贯性与完整性。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停调课的,一律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4.音乐类1对1个别课,学生办理请假手续缺课的,由任课教师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并按教学安排及时落实补课。凡未办理调课或调课未经批准的,任课教师须按课表正常在岗,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岗位。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引导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教学规范,共同维护良好课堂教学秩序,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