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文化月"专项建设,将质量意识融入教学管理全流程,通过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营造严谨治学氛围,筑牢"全员参与、全程优化、全面改进"的质量文化生态,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面向本科生、研究生的课堂教学活动。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1.教师教学:教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教学大纲授课、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敷衍教学、品行不端、随意散谩现象;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调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效维护课堂秩序,考勤记录是否齐备;师生互动是否良好,是否完成预期教学任务;师容是否整洁,着装是否得体等。

2.学生学习: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旷课、代课现象,请假手续是否完备;是否遵守纪律,有无玩手机、睡觉、吃食物等行为;是否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主动回答问题,认真完成课堂作业等。

(二)停调课

本科教学严格执行《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停调课管理规定(修订)》《关于音乐类1对1个别课停调课的补充规定》,研究生教学严格执行《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公共课程管理规定(修订)》《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管理规定(修订)》中停调课相关要求,手续是否完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及时通知学生,是否安排补课、代课等。

(三)小班课

除上述内容外,应着重检查师生行为是否规范(如有无抽烟、吃饭、接打电话、衣着不得体等情况),是否故意遮挡监控、观察窗,是否故意损坏教学设备,学生请假后是否补课等。

三、检查人员

1.校级成立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组,成员包括教务处、评估中心、研究生处全体人员,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务处、评估中心、研究生处全体人员,校级学生教学信息员。

2.教学单位成立教学秩序自查工作组,成员包括院级教学督导、党政中层领导干部、系(教研室)主任、各办公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秘书、辅导员、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等。

四、检查方式与安排

1.3月11日-4月30日,教学单位应利用教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系(教研室)会议等进行教学规范宣教;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组须每天检查师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等,做到当日课程班级全覆盖。

2.4月1日-4月30日,校级检查工作组每天以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师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教学单位自查记录等。

五、检查记录与反馈

教学单位须根据实际检查情况每日及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表》(附件1),本单位留存备查。每周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下周一交至评估中心和研究生处。发现教学异常情况应根据事件类型当日反馈给评估中心或研究生处,并于2个工作日内填写提交《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异常情况反馈表》(附件3)。

六、问题处理与整改

1.对于一般性问题,如个别学生课堂纪律问题、教师教学方法略有不足等,由检查人员现场提醒纠正,反馈给领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后续整改。

2.对于较为严重的问题,如教师无故旷课、教师行为严重失范、课堂秩序严重混乱、教学设施长期损坏影响教学等,由教务处、评估中心、研究生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和后续改进。本科教学活动如属于《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范围的行为,依照该制度调查处理。研究生教学活动中的相关问题,参照《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收到反馈的问题后,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期限。

4.校级检查工作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若整改不到位,要进一步督促落实。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课堂教学检查表

2.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检查总结

3.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异常情况反馈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