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本科教育教学常态监测机制,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启动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等八大类,涉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填报程序
1.部署采集工作。
(1)学校正式发文,发布《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工表》(附件1)。
(2)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负责领导和联络员》(附件2),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负责领导,负责相关监测数据审核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监测数据系统上传工作,请于9月28日前将名单报送至评估中心(行政楼126室)。各二级学院应成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同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小组,不再另行报送(9月28日之前完成)。
2.研制填报指南。评估中心研制发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填报指南》(以下简称《填报指南》)(10月8日之前完成)。
3.开展业务培训。评估中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填报人员召开数据填报培训会,帮助填报人员进一步了解数据填报的意义,熟悉数据采集的统计口径与填报要求,掌握数据内涵等内容(10月10日之前完成)。
4.基础数据填报。相关填报部门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基础数据表单(附件1中加★的表单)的填报(10月13日之前完成)。
5.其他数据填报。相关填报部门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剩余数据表单的填报,填报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详见《填报指南》(10月27日之前完成)。
6.数据复核修改。评估中心整合数据后,结合支撑材料进行核对与梳理,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各填报部门。各填报部门针对反馈意见进一步采集和数据复核,直至完成(11月3日之前完成)。
7.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评估中心将整合后的数据表单进行印制汇编,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11月10日之前完成)。
8.数据定稿与上报。评估中心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将数据上传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11月17日之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事关学校大局。全校上下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负责领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责任到人。
2.质量把关,数据准确
需采集的数据涉及高校办学的各个层面,数据量大、工作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和《填报指南》,把握数据指标的内涵。同时,应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对于上报的数据,反复核实、核对,减少错报、漏报现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积极沟通,高效合作
数据填报是对学校整体情况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深入摸底的过程,需要校领导统筹调度,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填报过程中,应积极沟通,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对指标内涵、统计时限、统计口径等要高度一致,确保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四、填报方式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填报工作程序,数据采集采取线上填报和审核,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支撑材料,相关要求和填报规范详见《填报指南》。
2.填报审核流程:本部门填报员填报—本部门负责领导审核—审核部门审核
3.数据填报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首先梳理全部表单,如在任务分工表中指定的填报部门出现某项数据暂无的情况,需报送零填报说明,相关要求和填报规范详见《填报指南》。
4.所有数据的表单均需填报部门录入数据平台,填报人员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http://pgdb.nua.edu.cn/login.jsp或1.51.27.26),进行线上填报,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其他要求和填报规范详见《填报指南》。
五、工作联系
1.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工作程序或指标解释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评估中心沟通联系。联系人:张振华,联系电话:83517569,办公地址:行政楼126室。
2.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填报人员加入“南艺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QQ工作群。
附件: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工表.doc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负责领导和联络员.docx